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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測考生開心放寒假。 記者黃威彬/攝影 分享 facebook 原本明年寒假結束後開學上課3天後就要接續6天年假,引發許多學校及家長反映,教育部日前召集地方政府、校長、教師及家長團體研商,決議把第二學期的前三天移至第一學期最後三天,兼顧學習完整性及便於安排假期。原本規劃的寒假從明年1月22日至2月11日,但年假卻是從2月15日至2月20日,開學日訂在2月12日,學生開學3天後就要休年假。調整之後,明年寒假為1月25日至2月14日,接著2月15日至2月20日為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,2月21日起正式上課,解決學生及家長的排假煩惱。教育部國教署表示,為兼顧學生學習完整性及便利學生家長進行家庭假期安排,配合農曆春節假期,相關期程調整說明如下:(一)106學年第1學期結束:107年1月19日。(二)106學年第2學期2月12日、13日及14日之課程:調整至107年1月22日、23日及24日先補行上課。(三)106年寒假起訖日期:107年1月25日至2月14日。(四)107年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:107年2月15日至2月20日。(五)106學年第2學期春節假期後上課:107年2月21日起。教育部進一步指出,為因應此課程調整,也將協調書商提早發放教科書,讓學校補行能進行課程活動的安排,同時也呼籲各地方政府與學校及早做好課程準備,協助學生有效學習及課程延續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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